男子假装白富美诱骗男网友
2016年8月19日,受害人刘洪报案称,自己遭到网友的敲诈勒索。原来,2013年,他在微信上结识一名女性,与之交往。不久前,两人发生矛盾而分手,对方为报复,在网上造谣诋毁刘洪,并要挟他支付10万元“分手费"。但经过警方的调查,真相令人大跌眼镜,原来这个白富美是男扮女装。日前,上海市长宁区检察院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对犯罪嫌疑人依法提起公诉。(来源:参考消息网 )
法律知识普及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
行为人使用了威胁或要挟手段,非法取得了他人的财物,就构成了敲诈勒索罪的既遂。如果行为人仅仅使用了威胁或要挟手段,被害人并未产生恐惧情绪,因而没有交出财物;或者被害人虽然产生了恐惧,但并未交出财物,均属于敲诈勒索罪的未遂。
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敲诈勒索罪是一种重要的侵犯财产罪,其犯罪对象是公私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