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工人讨薪120万
日前,一建筑公司报警称,工地的会计在发工资时发现,前来索要欠款的工人个个都是生面孔,而且讨薪数额高达120万元。这一个数目吓傻了老板,也惊呆了会计,无奈之下老板只好报警,请求警方协助。
冯先生称,在和这些讨薪工人商量的时候,他发现,这些人唯一的讨薪依据就是一份签到表。“虽然有签到表,但是我们这里的人都能作证,他们根本没有来过工地。这份签到表应该是伪造的。”他称,讨薪工人像是执勤一样,每两三天就换一批来工地吵闹,已经影响了他们的正常工作,甚至无法正常施工。
“他们应该是有组织的,一拨人闹累了,就换一拨。不分早晚和我们闹,把我们熬得筋疲力尽。”不仅如此,讨薪的人还威胁说,如果不把120万元给他们,就把公司告到劳动局。“这样对我们公司的前景很不利,恐怕会影响到未来一两年的工程投标。”更让他烦心的是,公司同期在房山的一处工地也遭遇了相同的情况。最终,冯先生只好选择报警。
“在3月初,有几名工人突然找到我们公司,称我们欠他们的工资没有发。当他们拿出自己做的工资单时吓了我一跳,足足有120万元。”冯先生称,他赶紧和公司的会计联系,询问情况。(来源:中国青年网)
法律知识普及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的行为。诈骗罪侵犯对象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对象,也应排除金融机构的贷款。
我国各地区对于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是不同的。
例如,北京市关于八种侵犯财产的文件中规定:关于诈骗罪犯罪数额(以人民币计算)认定标准,数额较大为三千元以上;数额巨大为五万元以上;数额特别巨大为二十万元以上。
河南省诈骗公私财物价值5000元、5万元、50万元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266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
上海市、个人诈骗公私财物在4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在2千元以上不满4千元,并有诈骗前科或引起自杀、重伤、死亡等严重后果的,也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单位诈骗公私财物在1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单位诈骗公私财物在3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