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岁大妈扮少女骗18万,从没有想过他会这么傻
去年,张雄在非洲打工,网上认识了罗燕,同为仪陇人。刚认识的两人,聊天中还显得有点生疏。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两人的感情越来越好。在这之后罗燕总是以各种理由向张雄索要钱财,从100元到几万元,数额越来越大,张雄心中的疑惑也越来越深。就在张雄准备回国时,罗燕又以自己去广州见他为理由,让张雄给自己打路费。

由于远在非洲打工,陌生的环境让张雄对老乡有一种自然而然的亲切感,加上两人正在谈恋爱,罗燕平时对张雄也极为关心,在罗燕开口要钱时,张雄并未拒绝,反而越陷越深。
在短短的两个月时间里,罗燕以各种理由从张某处获得18万余元。在两人的交谈中,罗燕愈发地表现出对钱财的重视,并且张雄多次表明见面,都被罗燕各种理由推脱,曾经两人的浓情蜜意,渐渐变了味道,张雄发觉不对劲后,立即报了警。
经查,犯罪嫌疑人罗燕扮成18岁的女生与张雄恋爱,并且与为张雄介绍女朋友的QQ好友为同一人。
据民警介绍,罗燕本人已经54岁,在与张雄谈恋爱期间,为了掩饰自己的真实身份,罗燕发给张雄一些年轻女孩的照片,并声称自己的手机摔坏了,不能视频聊天。
因为张某年龄也比较大了,平时也需要一个女性关心关爱,再加上女方在QQ上平时对他又比较关心比较体贴,随时老公老公的喊,张某觉得不打钱过去帮助下好像尽不到一个男人的责任义务一样,所以在短短的一个月时间之内,张某就陆续汇款,从100开始,一直打到了18万。
直到今年3月2日,罗燕被仪陇县公安局抓获归案。民警对孙某进行询问时,罗燕表示,从没有想过张雄会这么傻,这么容易被骗到,一次又一次的打钱给自己。(来源:看看新闻)
律师说法:诈骗罪如何量刑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侵犯对象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和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个人诈骗公私财物8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法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