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棵核桃树一夜被偷挖

想必有不少朋友喜欢吃核桃,加上核桃树种植不容易,所以核桃价格也不便宜,有不法之徒却看中核桃价值,连夜把核桃树挖走,而且挖走数量也不少有300多棵,据中国新闻周刊微博介绍,300核桃树一夜被挖的是山东平阴尹大娘种的核桃树,据大娘说老伴儿曾听到挖掘机响,但因为天打雷没有在意,第二天早上五点多的时候老人发现地里有约300棵核桃树被挖走。她每年靠树收入10万,想到今后生活,失声大哭。为保住剩下的树,她与老伴搬到树边吃住。据视频介绍,尹大娘种的核桃树种了7年才有这么大,一棵树能产200多块钱的果了,看来真心不容易,目前警方正介入调查,希望警方能早日破案。
盗窃老人劳动成果可耻又违法

对于盗窃罪,《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那么“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具体标准是什么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