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假装帅哥撩妹
在江苏常熟生活工作的姑娘小李平时非常喜欢唱歌,经常会用一款唱歌软件,上载自己录的歌,同时作为资深粉丝,也加入了一个网络唱歌群。前几天她假装帅哥,加了一个女子的好友,聊着聊着她发现对方应该就是自己的亲妹妹。
确认了对方是自己的妹妹之后,小李当即选择报警,因为妹妹已经失踪9个多月了。小李的妹妹小静只有17岁,去年7月,小静没有告诉父母,突然离开家中,关闭手机失去了一切联系。家人心急如焚,赶到常熟服装城派出所报案,查找女儿下落。
小静离家时,没有携带身份证,身上也只有35块钱。而父亲李先生也从小静曾经打工的服装店得知,女儿和附近送快递的小张是男女朋友关系,担心小静被骗,家里人急得团团转。
接到报警后,常熟警方根据上网地址,确定小静在浙江宁波。根据民警调查结果,小静的家人连夜赶往宁波,在一处小区附近,蹲守到小张的踪影,在小张的出租房内,找到了小静,并将她带回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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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失踪没有什么立什么案一说,有证据证明人口失踪可能是由于某种犯罪行为引起,如绑架、婴儿被盗,非法拘禁等,那就涉嫌什么就按什么犯罪做刑事案件处理。
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其失踪的,向下落不明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
申请书应当写明失踪的事实、时间和请求,并附有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机关关于该公民下落不明的书面证明。人民法院受理宣告失踪、宣告死亡案件后,应当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宣告失踪的公告期间为三个月,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间为一年。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的,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间为三个月。公告期间届满,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被宣告失踪、宣告死亡的事实是否得到确认,作出宣告失踪、宣告死亡的判决或者驳回申请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