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男友开的房间差谎称强奸
嫌房间差谎称强奸是怎么回事?杭州女子陈某为什么要报假警呢?近日,一则杭州女子报假警的新闻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原来她去见网友时觉得网友开的房间太差,于是谎称被强奸报警,那么究竟是怎么回事呢?快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杭州警方日前接到一名女子报警称,自己在中河中路上一家酒店遭到网友强奸。警方赶到后现场却并不像发生了女子所说的事件,民警将“嫌疑人”控制,这名男子也没有抵抗,而“受害方”神情淡定,又称没有遭到强奸。
经查实,女子姓陈,杭州人,与网友刘某认识半年,这天因嫌弃刘某开的房间太差,还不给她买东西,就打了报警电话谎称被强奸。(来源:中国小康网)
目前该女子因涉嫌谎报警情被行政处罚。
报假警会受到何种处罚呢?
报假案一般要看报警者是否存在主观故意。如果是无意的并且没有造成严重后果,报案者一般不承担责任。如果是故意报假案的,公安机关有权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对其处以拘留和罚款。因报假案造成严重社会危害性,已经构成刑事犯罪的,则需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条规定,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