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警执法遭骂怒脱制服回击

4月25日,四川广元,一辅警在进行交通整治时遭三轮车司机用拐杖击打、辱骂母亲。长时间的辱骂使得该辅警情绪失控,他脱掉执勤警服进行语言回击。从现场视频可以看到,三轮车司机坐在地上质问:他(辅警)把我(车)钥匙拿走了,抢我钥匙做啥子。旁边辅警说:那你好好说可以不,你好好说可以不嘛,一旁被骂的辅警情绪激动,边脱掉辅警工作服边说喊:你再骂我妈看看,一旁的其他辅警极力阻拦,但情难自禁的辅警冲到司机身前,揪住他的脖领子怒吼道:你再骂我妈看看!你打我都没还手,你骂我妈?旁边群众问是谁先动的手,一位辅警答道:是他先用拐棍打我同事。网友表示:力挺交警,挨了打都没还手,被骂了那么长时间还是把辅警制服脱了才还击的,可以打我,不能骂我妈!
公然侮辱辅警抗拒执法或犯法
公然侮辱辅警,对其进行长时间的人身攻击和言辞辱骂确实是司机的错,辱骂他人的母亲更是很多人不能忍受的屈辱,自己怎么样无所谓或者可以忍让,但侮辱自己的母亲绝对不行。
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公然抗拒执法情节严重的还可够成犯罪,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