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被骗九百万
近日,内蒙古赤峰市公安机关破获一起利用校园贷款平台对大学生实施诈骗的案件,涉案金额达900余万元。李某是内蒙古赤峰市某学院的学生,去年3月,赤峰市一家公司在校园里发的传单,让他怦然心动。
经过了解,李某得知,想要用八百元买到手机,必须用自己的身份信息在“爱学贷”、“优分期”等,专门针对大学生的贷款平台上,贷款购买手机,而且一次购买不能少于两台。
学生 李某:当时就这么说,说最低办两个。拿回来手机之后,把手机邮到他们公司,他会给你一个手机,他们自己留下一个。
李某告诉记者,这家公司会跟他签订一个合同,合同中规定,由这家公司替他还两部手机的贷款。正是因为有这个合同,他最后才贷款购买了两部手机。但是这家公司,在替他还了三期贷款后,贷款平台却催他还贷。
大学生被骗九百万。学生 李某:就是那个平台,爱学贷、优分期,这平台老给打电话,就催还款,还有它(平台)绑定的是你手机,到了还款日子,逾期了就给你发短信。
与李某有同样遭遇的不止一人,有的学生在收到催款通知后,怕影响自己的个人信用记录,不得不自己还剩下的贷款。
用八百元的价格,就可以买到市场售价六千元左右的手机,吸引有很多学生参与到这项活动中来,不久之后发现被骗。经警方查实,这起案件涉及到内蒙古赤峰市三所高校,889名学生,一共1000余部手机。
为取证,内蒙古赤峰市办案民警奔赴北京、杭州和深圳,在涉及本案的贷款公司帮助下,找出所有涉案学生的相关数据,取得办案证据后。对爱远网络服务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张某采取强制措施,并对该公司相关人员进行询问。
赤峰市公安局红山区分局经侦大队民警 李宏波:(公司)承诺给学生还款的形式,以学生的身份证和学生证这些信息在六家(贷款)平台,进行分期付款购买手机,然后把手机骗到手,将手机套现。然后还款,它只给学生还两到三期,以这种形式骗取学生信任,然后再套取大量学生的手机。
办案民警随后发现,赤峰爱远网络服务有限公司,唯一的收入来源是手机低价套现的资金,而这些资金远远不够替学生还贷。目前,赤峰爱远网络服务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张某,已经被当地检察院批准逮捕,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当中。(来源:中国青年网)
法律知识普及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的行为。诈骗罪侵犯对象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对象,也应排除金融机构的贷款。
我国各地区对于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是不同的。
例如,北京市关于八种侵犯财产的文件中规定:关于诈骗罪犯罪数额(以人民币计算)认定标准,数额较大为三千元以上;数额巨大为五万元以上;数额特别巨大为二十万元以上。
河南省诈骗公私财物价值5000元、5万元、50万元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266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
上海市、个人诈骗公私财物在4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在2千元以上不满4千元,并有诈骗前科或引起自杀、重伤、死亡等严重后果的,也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单位诈骗公私财物在1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单位诈骗公私财物在3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