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冒充交警帮人处理违章
如今骗术花样百出,骗子也越来越猖狂,5月2日晚,开元派出所抓获一名涉嫌假冒警察实施诈骗的嫌疑人。他冒充公安交警,以帮助处理违章为由,骗取对方转账1.2万元。目前,该嫌疑人因涉嫌诈骗被依法刑事拘留。
4月26日,开元派出所接到报警,报警人称称被一个名叫郭某杰,自称是公安交警的男子,以帮助处理违章为由,被骗转账1.2万元。接警后,开元所立即组织专门警力侦破此案,消除不良影响。
通过调查,该男子郭某杰,系永春县仙夹镇人,2015年1月曾因敲诈勒索,被石狮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近期一直在泉州、石狮活动。5月2日晚20时许,民警在石狮市九二路一出租房屋内抓获郭某杰(男,27岁,永春人)。
郭某交代,今年年初他从江西回泉州,到动车站叫滴滴快车认识了谢某。郭某对谢某谎称自己是泉州市公安局民警,并留了联系方式。后来一起喝过酒并看过郭某的假证件,谢某对其身份深信不疑,就问郭某能不能帮他找人买分处理一辆在高速上违章被扣了24分的车辆。郭某称,他有关系可以帮谢某把那些违章的分消掉但是要12080元才行。汇款后郭某以领导还没有签字百般推脱玩起了失踪,谢某才得知上当受骗。
目前,郭某杰因涉嫌诈骗被依法刑事拘留,此案尚在进一步办理中。(来源: 台海网)
法律知识普及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的行为。诈骗罪侵犯对象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对象,也应排除金融机构的贷款。
我国各地区对于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是不同的。
例如,北京市关于八种侵犯财产的文件中规定:关于诈骗罪犯罪数额(以人民币计算)认定标准,数额较大为三千元以上;数额巨大为五万元以上;数额特别巨大为二十万元以上。
河南省诈骗公私财物价值5000元、5万元、50万元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266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
上海市、个人诈骗公私财物在4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在2千元以上不满4千元,并有诈骗前科或引起自杀、重伤、死亡等严重后果的,也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单位诈骗公私财物在1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单位诈骗公私财物在3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