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女搭车色诱司机令其神魂颠倒

近日晚上7时许,江苏常熟市公安局任阳派出所接到货车司机张师傅报警称,他在行驶至锡太路与G204国道路口往西100米的路边,两个陌生女子挥手将其车子拦停,请求搭个“顺风车”到前面的常熟市支塘镇任阳一带。上车后,其中一名女子不但甜言蜜语对他不停纠缠,还十分主动地靠近张师傅,好让张师傅对她上下其手,把张师傅弄得晕头转向。当货车开至锡太路与任蒋大道交界处时,两个女子突然说目的地到了,就让张师傅放她们下车。当时张师傅也没有多注意,停车放下两人后就继续往前赶路。当开到一家加油站准备给车加油时,这才发现,放在驾驶室里的14000多元货款不翼而飞。常熟警方立即对类似案件展开侦查,很快确定了太仓籍犯罪嫌疑人陆某,并将这名女子抓获归案。
两人一组分工合作已是惯犯
经过对陆某的审讯,确定了另一名湖南女子何某的身份信息,目前陆某已被常熟市公安局刑事拘留,何某已被网上追逃。
在侦查中民警发现,“色诱”嫌疑人通常两人一组,选择的都是送完货的货车司机,如果搭上车,一人便以色相对司机进行引诱,另一人趁司机不注意盗窃车内财物,得手后迅速下车,而一般司机都要等到了目的地,或者用钱的时候才会发现被窃。
对于盗窃罪,《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那么“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具体标准是什么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事有反常必为妖,主动投怀送抱肯定事有蹊跷,然而司机沉浸在温柔乡中无法自拔竟没有意识到这一点,直到下车后才惊觉自己的货款被偷了,但愿这位司机能吃一堑长一智记住这个惨痛的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