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路人被大风刮落木板砸中头
今天上午,有网友称在海淀区知春路锦秋车库出口,一路人被大风刮落的坠物砸中头部。现场照片显示,一名路人躺在地下车库门口,头部流血。北青报记者从锦秋家园物业处了解到,今早确有一名行人被砸,被砸路人已被送往医院进行救治,砸伤行人的木板已被相关部门拿走进行鉴定。据999介绍,该被砸路人为开放性重度颅脑损伤,目前正在做手术抢救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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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侵权责任法》第87条的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侵权责任法》颁布之前,理论上对于抛掷物或坠落物致人损害案件的责任主体认定分为三种:管理人、建筑物的全体使用人和可能的建筑物使用人。《侵权责任法》规定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承担补偿责任,相较于建筑物的全体使用人,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担责排除了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主体,对担责者进行了限定,体现了公平原则(相对公平)。而且,通过第87条的立法,令可能的建筑物使用人承担补偿责任,既不会造成有损害结果而受害人得不到救济的情况,也不会导致因义务人过多导致个人补偿数额过小而起不到警醒作用,能在一定程度上督促建筑物使用人尽善良注意义务,预防该类事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