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微信卖假药暴富 非法手段害人害己
近日,西安市公安局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支队出动40多人次警力,借助阿里巴巴平台治理部打假特战队的数据,历时8个月,往返13000公里,横跨三省,成功破获了这起“6·12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案”。
2016年6月,有厂家报案称,他们的保健品被不法分子假冒了。西安市公安局食药侦支队介入后发现,市面上某知名品牌整肠类保健品出现假货,但当时警方掌握的有效信息仅有犯罪嫌疑人的一个号码,还有一个淘宝账号,其余信息都被犯罪分子进行了伪装,侦查工作一度陷入了僵局。困难时刻,食药侦支队成立了专案组,并决定用嫌疑人开设的淘宝店铺作为突破口,联系上了阿里巴巴平台治理部特战队。在其协助下,警方迅速掌握了嫌疑人线下的信息。
在制假、售假的窝点,专案组查获了多种假冒注册商标的保健食品及大量假冒产品包材和制假工具、非法经营的药品,经初步统计,这些假药、假保健品的销售遍布全国25个省市,涉案金额达1200余万元。(来源:腾讯新闻)
以案说法:什么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规定在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是指违反商标管理法规,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行为。其犯罪构成如下: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国家对商标的管理制度和他人注册商标的专用权。商标专用权是商标权人依法对自己已注册商标的专有使用权,它构成我国商标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非法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行为。所谓销售,是指以采购、推销、出售或兜售等方法将商品出卖给他人的行为,包括批发和零售、请人代销、委托销售等多种形式。无论行为人采取哪一种形式,只要销售金额数额达到较大,即构成本罪。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的销售金额数额必须达到较大,才构成犯罪。所谓销售金额,是指销售者出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没有扣除成本、税收等的所有违法收入。
三、本罪的主体与主观方面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构成本罪,成为本罪的主体。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即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而销售。如果行为人不知情,则不构成本罪。对于犯罪嫌疑人实施销售假冒注册商标时是否明知的认定,应当根据案件的客观事实认定。只要能证明其知道或应当知道销售的是仿冒品的,即可以认定为明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