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单车被挂上树
在北京街头,各类共享单车大多被放置在地铁口、社区周边等人流密集、需求量大的地方,方便人们骑行。但近日,有市民向北京青年报记者反映称,在大兴区西红门镇荟聚购物中心附近,发现一辆黄色的ofo共享单车被挂在树上。有目击者称,该共享单车已经被挂在树上超过一周。

8日下午2时许,北青报记者在大兴区西红门镇荟聚购物中心南侧的人行道路上看到被悬挂在树上的ofo共享单车。北青报记者注意到,这辆共享单车距离地面至少4米高,车座被卡在树杈中间,前后车轮处于悬空状态。同时,北青报记者发现,该共享单车前后的车牌号疑似遭到人为刮花,无法辨识车牌号码。此外,这辆共享单车被悬挂的树旁就是人行道路,时常有行人路过,隐患极大。
施暴者或被行政处罚
法律界人士称,将共享单车挂到树上的行为人或将涉嫌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关于故意毁坏财物的规定,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故意毁坏财物的治安处罚是有一定的标准的,大家要学会控制自己,不要做出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