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车司机强抱亲吻留学生
法制晚报讯 黑车司机张某在搭乘一位外籍留学生前往北京师范大学时,因其面容姣好起了色心,对被害人进行猥亵。记者上午获悉,海淀检察院以涉嫌强制猥亵罪批准逮捕了犯罪嫌疑人张某。
张某为海淀区某居民小区物业厨师,晚上兼职开黑车。某日晚22时许,其驾驶一辆丰田轿车拉黑活,被害人外籍留学生阿丽莎乘坐嫌疑人张某所驾驶的轿车从五道口去往北京师范大学南门附近找同学。
在车辆行驶过程中,嫌疑人张某见阿丽莎为外籍留学生,且面容姣好,于是色胆顿生,用手抓住阿丽莎的头部,实施搂抱、亲吻等猥亵行为,被害人阿丽莎一直反抗并呼救。
车辆行驶至北京师范大学南门附近时,被害人欲下车,嫌疑人张某却将车门反锁,后被害人极力反抗打开车门下了车,并用英语大声呼救“Help、Help”。
张某下车后又多次拉拽阿丽莎身体试图将其拉回车内。阿丽莎大声哭着呼救,路过多名群众走来询问情况,张某辩称被害人未付车费。
在阿丽莎讲述被猥亵经过时,张某发动轿车逃离现场,路人帮助被害人在现场及时报了警。
近期,海淀检察院以涉嫌强制猥亵罪批准逮捕了犯罪嫌疑人张某。(来源:法制晚报 )
法律知识普及
猥亵罪是指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实施的淫秽行为。猥亵罪只指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违背男性 女性或者儿童的意志,强制猥亵或侮辱男性 女性或者儿童,并且情节严重构成犯罪。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或者侮辱他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猥亵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聚众或者在公众场合猥亵他人的。
猥亵行为不构成犯罪时,可以依据治安处罚法第四十四条处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需要注意的是,罪与非罪的认定界线就在于是否使用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那么在该案件中涉事人员并未使用上述手段,所以并不触犯刑法,应当以治安处罚条例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