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偷2元被刑拘
中国青年网讯,现年22岁的云南省宣威市籍男子因为入室盗窃2元钱后被昆明西山警方刑事拘留。据通报,5月7日04时25分许,西华所民警接群众报案称,其居住于昆明市西山区船房新村一社农贸市场一铺面的家中被人入室盗窃,还当场抓到了在其家中盗窃的小偷。西华所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并将嫌疑人带回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

经讯问,嫌疑人高某某交待他在农贸市场里面闲逛时,看见里面一商铺的卷帘门是开着的,离地面大概有50CM高,便悄悄地钻了进去,四周摸索一翻,仅在货架上一个塑料桶内找到2元钱,装进了裤兜里准备离开时,被商铺老板发现并报了警。
目前,嫌疑人高中顶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只因入室盗窃行为严重
根据刑法第264条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入户盗窃成立盗窃罪的,既不要求数额较大,也不要求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既遂的,即使未达到数额较大,应当负刑事责任。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