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替换商家二维码
支付宝与微信的出现,为我们的生活提供了便利。街边的报刊亭、水果摊都在店面前挂上了自家扫码收款的二维码。不论逛街吃饭还是买菜购物,一部手机全部搞定。
日前,一名男子用自己的二维码将商家二维码覆盖,回家坐收渔利。目前,该男子被西城警方行政拘留。清晨,街边的早点摊,几个忙碌的身影正在准备着丰盛的早餐,上班族们从早点摊选购食品,拿出手机扫完店家的收款二维码后匆匆离开。
上午9点,店老板趁着客流减少的缝隙,掏出手机,想看看今天的收成,却发现一条付款信息都没有看到。询问支付平台的客服,也并没有延迟到账的情况。这时,老板才发现原有的收款二维码上,被贴上了一层新的二维码。
第二天凌晨2点,西城公安分局天宁寺派出所的老刘带着联防队员在辖区的街面上巡逻。前方,一个身影正在街边的店铺前寻找着什么,老刘立即上前盘查,但此人十分紧张双手死死地抓着自己的挎包。
老刘随即进行了开包检查,发现挎包里存放着38张身份证件、11张手机卡、10张银行卡,除此之外还有300张二维码,随即将该人口头传唤至所内进行进一步询问。据调查,该人自2016年10月以来,在北京西城区、海淀区。
昌平区等地多次以覆盖商家收款二维码的方式进行盗窃活动。据嫌疑人交代,每次他都在深夜时分到路上转,看到街边店铺贴在外墙的二维码,就把自己的二维码覆盖在商家的二维码上,然后回家坐等收钱。
当民警询问起他这些身份证、手机卡和银行卡的作用时,该人交代,因为自己的收款二维码经常遭到商家投诉后被支付平台封停,所以需要经常更换手机号,但手机号又需要实名认证,所以制作了假身份证,同时他还申请了很多张银行卡,以备使用。据嫌疑人交代,该人通过偷换商家二维码,获得违法收入2000余元,目前该人已被西城警方行政拘留,核破案件5起,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盗窃罪还是诈骗罪
行为人把店家收费的微信账号二维码暗中“调包”成自己的微信账号二维码,导致店家误认为自己的账号而让顾客在自己监督、认可下付款(交付财物),顾客误以为是店家账号而付款(交付财物),都是出于误认账号而交付财物到行为人的账号。处分意思为向(行为人的或假冒的)二维码账户支付财物。诈骗之处分意思是交付财物占有,原本顾客占有财物应交付店家账户却因为误认而交付到行为人账户,顾客有处分意思、店家(收银员)也监督、认可顾客向该(假冒的)二维码账户支付,也有处分的意思。类似作案手法有向他人手机发送“货款(房租、欠款)请打入此账号”之类短信,导致收信人向该短信账号打款,通常认为诈骗。另外,“调包”财物本身而取得占有(窃取)与“调包”收款账号而取得财物占有,二者不同,被害人有向假冒账户支付或监督认可向假冒账户支付即处分行为,基于这种处分导致嫌疑人或被告人取得占有。所以,替换二维码代替收钱数额达到相应标准的行为是诈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