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疑劫小孩遭暴打
55岁的池州男子舒丙友怎么也没想到,他好意想把独自跑上机动车道的孩子带到安全地带,却引来一顿暴打。
事发一周多后,他仍躺在医院不能动弹。目前已确认舒某某行为为保护小孩,张某某和张某为误打舒某某且行为过激,已涉嫌犯罪,辛集公安机关正组织警力全力追捕在逃的张某某。犯罪嫌疑人家属对打人行为已认错并拿出10万元对舒某某进行全力救治。(来源:扬子晚报网)
本意是将孩子远离危险
殴打他人,造成他人轻伤及其以上的,要负刑事责任,《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民法通则》第119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致人身体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误工、护理、交通、住宿、住院期间伙食补助、必要的营养等费用;损伤达到伤残等级的,还需要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