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孩当街遭砍伤
5月17日上午7时30分左右,广州市海珠区桥南新街一7岁男孩上学途中被砍,已送往医院救治。

据目击者透露,男孩右手腕被砍,另有餐馆老板说,行凶者把断肢带走了。据现场目击者提供的手机截图显示,一名红衣男子在街头扯过一名背书包的男孩,一把推倒在地然后挥刀砍了几下,随后匆匆离开。街坊称事情在十几秒内发生,大家都没反应过来。目前,受伤男孩(7岁)正在医院接受治疗。警方现已成立专案组,全力开展案件侦查工作,同时呼吁知情群众提供线索。(来源:凤凰资讯)
行凶者带断肢逃离现场
出于故意,造成他人的人身健康伤害,即可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并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应受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