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公检法诈骗
几通电话后,成都武侯区的王女士前后将自己账户中的959.6万元转到了“警方”提供的“安全账户”中。然而,随着巨款的转出,“警方”却突然消失了。去年8月25日,王女士向成都警方报案。经警方调查,她的钱已被层层转账提走,目前仍未追回。

此案发生后,省、市、区三级公安机关成立联合专案组展开调查。经查,该案由一个冒充中国大陆公检法机关的诈骗团伙实施,该团伙招募话务员主要针对四川地区实施通讯诈骗,警方锁定2名中国台湾籍犯罪嫌疑人徐某、曾某。2月17日徐、曾二人落网,连同被抓的还有犯罪嫌疑人黄某,以及话务员赵某、田琴、张某。与此同时,抓捕组在四川成功抓获3名负责实施诈骗的话务员李某、刘某、蒋某。据警方介绍,徐某、曾某等人在印度成立诈骗团伙,从国内找到多名话务员前往印度,扮演“警方”角色,与受害人通话。王女士此前被骗走的959.6万元,很快被层层转账到其他账户,一部分被提走,另一部分则用于购买比特币。截至目前,警方已抓获涉及该案的犯罪嫌疑人40人, 其中逮捕24人,刑拘10余人。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中。(来源:中青网)
招摇撞骗女子900多万元
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的,将构成招摇撞骗罪,本罪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根据刑法规定,犯本罪的 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所谓“情节严重的”,一般是指以下几种情况:多次进行招摇撞骗的;招摇撞骗所得非法利益巨大的;造成被骗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或恶劣政治影响的;等等。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按照上述规定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