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男司机连撞女司机6次
近日一则连撞女司机6次的新闻引发关注。5月18日,北京时间独家报道的广东省潮州市“男司机连撞女司机6次”一事在网络上引发广泛关注。而随着事件发酵,媒体披露的细节逐步还原了事件真相。“两人相识”、“事前有矛盾”、“毒驾”等传言被一一戳破。但事件并未完结,肇事的男司机在逃,公安部门正在全力追捕。
事发时场面吓人。从网传的视频中可以看到,事件的整个过程都有周边群众在围观,其中不少人一直在劝解男司机。一名目击者告诉潮州电视台记者,事发前两人之间没有纠纷,也不是邻居,分别住在龙凤镇东二村、东三村,互相也都不认识。而事发的起因也很简单,“他让她退,她没退,他就撞上去了。”
民警通过大量的走访,才最终找到了女司机陈某琪并向她了解到了事发的经过。陈女士告诉民警,当时她正在驾车上班的途中,经过事发路段时与陈某良驾驶的轿车相遇。因为道路较窄,自己一时不知道应如何避让便停了下来。但对方并没有打招呼,就直接顶了过来。(来源:中国青年网)
寻衅滋事罪的认定
寻衅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表现形式有四种: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是指出于耍威风,取乐等不健康目的,无故、无理殴打相识或者不相识的人,不是以特定的个人为侵害目标。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指无故、无理追赶、拦截、侮辱、谩骂他人,以此取乐或寻求精神刺激。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是指用蛮不讲理的手段,吃霸王餐,强行索要市场、商场的商品以及他人财物,或者随心所欲地损坏、毁灭,占用公私财物。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制造事端,扰乱公共场所秩序。
在以上案件当中,办案民警表示,此事件已作为寻衅滋事案件侦办,敦促陈某良尽快投案自首,交代事实。另外,警方也对此前网传“毒驾”的说法进行了回应,经调查确认,陈某良没有吸毒的前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