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包外挂案破获
近日,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公安局在查处一起微信红包涉赌案件时,发现有人通过网络社交平台贩卖一种名为“教父”的抢红包外挂软件,对微信应用具有明显破坏性。姜堰区公安局网安大队大队长杨缤介绍,“从开始找幕后到收网花了近三个月的时间。这个外挂软件是我们当地有赌博的买的,然后通过他往上追。”

杨缤介绍,姜堰居民王某夫妻二人,沉迷赌博并经常流连于各个赌场。去年下半年,两人开始加入各种微信群,参与抢红包赌博中的“捕鱼”玩法。
通过网上查询以及与赌博群群主交流,他们接触到了“教父”外挂,并从一网名为“成都三哥”的网友那第一次购买了外挂软件的授权码,利用该软件参与赌博屡试不爽。尝到甜头的夫妻俩从外挂软件上看到了商机,又多次与“成都三哥”联系购买授权码,并通过自己的网络社交平台以每个300元至400元左右的价格推荐、贩卖“教父”外挂软件。
杨缤介绍,外挂软件的功能是,装上以后它能识别红包是不是雷,如果是雷就不抢,如果不是雷就抢。这是包赚不赔的。
随后,公安人员锁定了这个所谓的上线“成都三哥”。经过缜密侦察,民警顺藤摸瓜,通过对嫌疑人的网络信息进行大数据分析,一个微信红包外挂制作、销售的黑色产业链逐渐浮出水面。
据了解,目前已初步查明涉及此案的全国各地二级经销商有20余名、三级经销商有300余名,涉案总金额高达4000余万元。归案的犯罪嫌疑人均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代理赌博网站属于开设赌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开设赌场”。司法实践中,只要查明行为人建立了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赌客投注的,即可认定其属于开设赌场,而无论其发展的赌客数量有多少,赌客投注的次数有多少、投注的资金量有多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