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机构借保过骗千余考生5000万

近期,海淀警方接到多起考生报案,称万喜基业教育培训机构(简称万喜公司)等,以办学为名骗钱。考生表示,对方不知通过什么途径获取自己资料,得知要报考消防工程师证或一级建造师证,推销培训并称“免试保过”,交钱后发现上当。海淀警方成立专案组调查。办案民警介绍,以万喜公司为主的5家公司,通过不法途径获取考生资料,打电话给考生谎称交钱保过,与考生签订“考试保障书”,并进行考试培训。因万喜公司的工商登记等手续材料正规齐全,规模很大,很多考生实地参观后,就放松了警惕,从而上当受骗。“由于报名、考试与结果公示周期较长,导致诈骗周期至少有两年时间。”民警表示,到了出考试结果时,考生发现自己根本没通过,找到培训公司被以各种理由拖延推诿。有人选择报警,有人则吃下这“哑巴亏”,如果遇到个别十分难缠的事主,公司则会安排“售后服务人员”,按比例退还部分报名费。5月10日,警方对涉案公司主要负责人和部分骨干成员开展集中抓捕。经工作,以关某等4人为首的30名嫌疑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交代在公司无任何考试服务资质情况下,通过电话推销等手段虚假宣传,骗取各地考生交纳巨额培训费或考试保过服务费。初步统计,涉及事主1000余人、涉案金额达5000余万元,警方已核破案件20余起。考生少则被骗8800元,多则被骗2.8万元,且以外地考生为主。目前,30名嫌疑人因涉嫌诈骗罪,已被海淀警方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诈骗罪的量刑标准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853次会议讨论通过)第一条的规定: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
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是认定诈骗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一个重要内容,但不是唯一情节。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应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1)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2)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3)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4)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5)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6)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7)曾因诈骗受过刑事处罚的;
(8)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9)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