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选村支书遭新村支书打死
凤凰网讯,湖南省邵阳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发布一则警情通报,称新邵县大新镇11日发生一起聚众斗殴致人死亡案,致1人死亡。目前,3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已到案,善后处置工作正开展。

因阻止旧村部改造
据通报显示,6月11日13时40分,新邵县大新镇发生一起聚众斗殴案,致1人死亡。经查,死者张某平(男,1970年10月10日出生,系大新镇原田冲村村支书,田冲村与烟竹凼村合并为烟竹新村后落选)因阻止烟竹新村旧村部改造,被烟竹新村村支书刘某光纠集张某华、肖某林等人殴打,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当日下午,死者家属将张某平尸体抬入大新镇镇政府院内,引发围观。
目前,该案主要犯罪嫌疑人刘某光、张某华、肖某林已被新邵县公安局控制,公安机关正在抓捕其他涉案人员。新邵县委、县政府和市、县公安机关正在有效开展善后处置工作。
聚众斗殴致人死亡如何处罚?
聚众斗殴罪,是指为了报复他人、争霸一方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纠集众人成帮结伙地互相进行殴斗,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刑法第234条、第232条故意伤害、杀人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犯故意伤害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手段特别残忍,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犯故意杀人罪,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