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经大学发生校园命案】据平安北京通报:2017年6月20日17时许,中央财经大学(昌平沙河校区)发生一起刑事案件。

6月20日晚,平安北京就此案发布通报,称经公安机关工作,初步认定系一男子持刀将一女子杀害后自杀。目前,警方正进一步工作中。
嫌犯死亡如何追究其刑事责任?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属于法定不起诉有以下六种情形之一,因此,男子自杀身亡,无法再追究其刑事责任,但死者亲属可以提出索求赔偿损失。根据刑诉法解释第一百五十五条,对附带民事诉讼作出判决,应当根据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确定被告人应当赔偿的数额。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等费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等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