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豪宅纵火案,女主人曾借钱给保姆买房】
杭州千万豪宅纵火案,杭州保姆涉嫌纵火案致房屋女主人和3个孩子死亡。昨天,杭城被一场大火牵动——清晨5点左右,杭州城东蓝色钱江小区2幢1单元1802猛烈燃烧。事件发生后,消防部门迅速调派消防车赶赴现场进行扑救,现场搜救出4名伤者,全部送至浙医二院救治。

遗憾的是,经过多方奋力抢救,年轻的母亲和她三个可爱的孩子还是没能醒来。据男主人称,妻子平时和保姆关系不错,还借钱给其买房。经警方询问,保姆承认还曾偷窃女主人名表及小孩手镯。

昨天傍晚,杭州市公安局上城区分局发布通告:经公安机关调查,明确为一起放火案件。该户保姆莫某晶(女,34岁,广东东莞人)有重大作案嫌疑,现已被公安机关控制,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纵火犯罪如何处罚?
放火罪是古今中外较为常见的严重刑事犯罪之一。根据本条和第115条的规定,犯放火罪的,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损害极端严重的,处死刑或无期徒刑。“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包括两种情况:一是放火行为没有造成任何实际损害后果;二是放火行为造成了一定的实际损害后果,但并不严重。在这两种情况下,只能根据本条的法定刑处罚。只有当放火行为造成他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时,才能根据本法第115条的法定刑处罚。“重大损失”的标准,一般为损失5万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