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因五毛钱暴打女商贩

网传昨天上午在涡阳淮中大道与芍香路交叉口西南角的某超市门口,发生一起男子痛打油炸摊女小贩事件。一男子当街对一女小贩暴打。路过行人和附近商贩急忙上去拉架。奈何拉架群众多为女性没有拉住施暴男子,附近居民见状急忙报警。据附近居民介绍,油炸摊女小贩身材瘦小,最近经常在超市门口摆摊卖油炸食品,此地段对面是菜市场,油炸摊旁边还有一个鸡蛋馍摊。一男子来油炸摊买东西,与女摊主发生口角纠纷(男子可能觉得女摊主卖的东西比别家的贵)。随后,男子揪住女摊主头发,拖至绿化带旁边痛打。在多人拉架的过程中,男子依然对女摊主拳捶脚踹!双方被拉开后,女摊主被打受伤,后被送往医院治疗。警察赶到后该男子反说自己也被打了。男子在买东西是因五毛钱和女子发生口角,男子一言不合就是一顿暴打。现在女子被送到医院救治,男子家人赶到后以男子伤势过重为由把男子送进医院并且要求做医学鉴定要女子陪他们二十万!目前此事还在调查中。事件具体原因以公安机关公布信息为准。
暴打他人情节严重要负刑事责任
据悉此事是因为男子来买油炸食品觉得女摊主的东西比别家贵所引起的争执,如果觉得贵,男子完全可以去别家买,又何必因为相差五毛钱对一个辛苦经营早餐点儿瘦小的女摊主大打出手,从网上流传的视频中可以看出,男子身材高大,女子身材瘦小,被男子打倒在地后毫无反击之力,尽管周边其他女摊主加以劝阻,但男子依旧不依不饶,对倒在地上的女摊主继续脚踹拳打,如此行径,实在为人所不齿。
男子势必要为自己的打人行为负责人,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如果情节严重,女摊主的伤情经司法鉴定在轻伤及以上,男子则涉嫌触犯刑法,构成故意伤害罪,要为此负刑事责任。
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