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后打工仔用知名韩星照片做头像,骗取女网友20余万元
环球网报道称,陈某某,男,26岁,从2008年起在福州一鞋厂打工,2015年5月,他通过某交友软件结识了女网友小娟(化名)。陈某某在该软件上的头像用的是韩国某知名男星的照片。看到头像后,单纯的小娟心动不已,遂加陈某某为微信好友。聊天间,小娟询问陈某某的职业,陈某某遂谎称自己是美籍华裔,名叫刘某,是美国IMG模特公司与AEG新亚洲娱乐公司联盟集团签约模特和艺人。没多久,陈某某发现,小娟对自己产生了感情,有一天,小娟提出和其视频聊天,他遂谎称,手机摄像头坏了,并骗小娟通过微信转了7000元供自己买手机。
不久后,陈某某离开鞋厂,准备创业,苦于没有启动资金的他,萌生了利用小娟的感情诈骗其钱财的念头。随后,陈某某编造出需要补办绿卡、开车撞到人需赔偿2万元美金等种种理由向小娟索要钱财。小娟糊里糊涂地通过微信先后转了20余万元给陈某某。
去年10月,陈某某在福州开了一家小超市维持生计,与此同时,小娟无意中发现,陈某某的微信头像是韩国某知名男星的照片,遂起了疑心。今年5月,陈某某在福州被警方抓获归案。据了解,直至案发,小娟都未曾与陈某某谋面。
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侵犯对象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对象,也应排除金融机构的贷款。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有些犯罪活动,虽然也使用某些欺骗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经济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体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财产所有权。所以,不构成诈骗罪。例如:拐卖妇女、儿童的,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罪。
本罪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首先,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二者从实质上说都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欺诈行为的内容是,在具体状况下,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作出行为人所希望的财产处分。其次,欺诈行为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对方产生错误认识是行为人的欺诈行为所致,即使对方在判断上有一定的错误,也不妨碍欺诈行为的成立。再次,成立诈骗罪要求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之后作出财产处分。财产处分包括处分行为与处分意思,作出这样的要求是为了区分诈骗罪与盗窃罪。最后,欺诈行为使被害人处分财产后,行为人便获得财产,从而使被害人的财产受到损害。根据刑法第266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才构成犯罪。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本案中,犯罪嫌疑人陈某某虚构自己是美籍华裔的事实,使被害人小娟产生了错误意识,并且交付了20余万元的给陈某某,陈某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诈骗罪。更多相关刑事问题,欢迎咨询法邦网专业刑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