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向父母要钱被责骂连杀19人

7月19日,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曲靖市会泽县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杨清培故意杀人案。2016年9月28日晚,被告人杨清培在会泽县待补镇野马村委会背风弯家中,因负债向父母要钱时被父亲责骂,遂用家中的十字镐击打父母致2人死亡。并在离家潜逃时,因怕被人发现,又先后杀害17人。9月29日,公安民警在昆明抓获潜逃的杨清培。案件办理过程中,通过曲靖市、会泽县相关部门工作,妥善处理19名被害人的善后工作,被害人家属分别向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回附带民事诉讼,法院经审查符合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裁定准许撤诉。云南省曲靖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杨清培故意杀死19人,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之规定,手段残忍,罪行极其严重。庭审中,充分保障了被告人各项诉讼权利,相关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经过法庭调查、质证认证、法庭辩论与最后陈述,被告人杨清培及其辩护人对起诉书指控事实及罪名无异议,被告人杨清培认罪悔罪并道歉。被害人家属、驻曲靖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和群众近200人旁听了庭审。案件将择期公开宣判。
惊天惨案罪大恶极该怎么判
只因向向父母要钱遭到父亲责骂男子就狠心对父母痛下杀手,实在是让人匪夷所思,更令人难以置信的是,他为了掩盖自己故意杀人的事实,企图用灭更多人的口来掩饰自己已经犯下的罪恶,手段残忍,罪行极其严重,应以故意杀人罪从重处罚。
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的一种。是中国刑法中少数性质最恶劣的犯罪行为之一。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由此可见,故意杀人情节严重的,可被判处死刑。那么,哪些行为可被认定为故意杀人行为中情节严重的行为呢?从最高人民法院所发布的故意杀人罪典型案例中可以总结出,如下行为即为“情节严重”:
(1)出于图财、奸淫、对正义行为进行报复、毁灭罪证、嫁祸他人、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等卑劣动机而杀人;
(2)利用烈火焚烧、长期冻饿、逐渐肢解等极端残酷的手段杀人;
(3)杀害特定对象如与之朝夕相处的亲人,著名的政治家、军事家、知名人士等,造成社会强烈震动、影响恶劣的杀人;
(4)产生诸如多人死亡,导致被害人亲人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杀人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