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岁男童长期遭继母毒打深度昏迷

7月18日,是鹏鹏遭继母毒手,陷入昏迷后的111天。“现在是浅昏迷,可以睁开眼睛,但医生说,意识和行动能力的恢复很渺茫。”昏迷近4个月后,鹏鹏(化名)的伤情终于稍有好转。事发前,鹏鹏的父亲赵某是鹏鹏的法定监护人。但是,如今鹏鹏被继母虐待致残,他由谁监护反而成了当下最棘手的难题。孩子的生母柴小媛说,“现在,很多人都在讨论孩子监护权的事,但孩子现在这样,不是我一个人负担得起的。”看着6岁的儿子静静躺在怀中,柴小媛不知道以后的日子该如何度过。一方面,她自觉能力有限,所以不想再争取儿子的监护权,但这一举动引发争议,有爱心人士认为,柴小媛准备放弃孩子。但另一方面,被取保候审的前夫,也就是鹏鹏的生父近期一直不露面,柴小媛根本联系不上他,无计可施。同时,此案又有了新的进展:陕西渭南警方已将该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该案代理律师邓学平告诉红星新闻:“我们要求检察机关以故意伤害罪、虐待罪这两个罪同时追究孙某(鹏鹏继母)的刑事责任。对于鹏鹏的生父赵某,我们要求一并追究刑责、不能放纵。”
虐待罪如何处罚
《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人。此外,《刑法》第二百六十条明确规定:“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虐待罪,是指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经常以打骂、捆绑、冻饿、限制自由、凌辱人格、不给治病或者强迫作过度劳动等方法,从肉体上和精神上进行摧残迫害,情节恶劣的行为。
虐待情节是否恶劣,应当根据以下几个方面来认定:
(1)虐待行为持续的时间。虐待时间的长短,在相当程度上决定对被害人身心损害的大小。虐待持续的时间长,比如几个月、几年,往往会造成被害人的身心受到较为严重的损害。相反,因家庭琐事出于一时气愤而对家庭成员实施了短时间的虐待行为,一般也不会造成什么严重后果。
(2)虐待行为的次数。虐待时间虽然不长,但行为次数频繁的,也容易使被害人的身心遭受难以忍受的痛苦,极易出现严重后果。
(3)虐待的手段。实践中,有的虐待手段十分残忍,打耳光、拧耳朵等虐待行为,便不能认为是手段残忍,一般不能认定为情节恶劣。
(4)虐待的后果是否严重。虐待行为一般都会程度不同地给被害人造成精神上、肉体上的痛苦和损害。
不敢想象恶毒的继母是如何能对一个年仅6岁的幼子下此毒手,使用怎样的残忍手段才造成了致75%颅骨粉碎,2根肋骨骨折,身体多处皮肤溃烂的严重后果,作恶多端的她难逃刑罚已是定局,而孩子的生父又在哪里,眼睁睁地看着孩子在自己的眼皮子底下被继母毒打成这样,他的良心不会痛吗?事到如今他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希望孩子的父亲不要在避而不见企图逃避责任,出来面对现实尽快治好孩子才是当务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