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获最强走私女
据报道,深圳罗湖海关近日截获了一名走私女,居然在身上捆绑隐藏了102部iPhone手机,同时还有15部名表。

事情发生在6月30日晚上8点多,深圳罗湖海关官员发现入境客流中有一名女子明显不对劲,天气明明很热,她却穿得很多,短袖上衣外面还套着一件开衫,上半身有点臃肿,身体比例很不协调。
身绑藏产品金属探测门疯狂报警
海关工作人员怀疑可能是人身绑藏产品走私,于是让其通过金属探测门,结果仪器红灯瞬间全部亮起,并疯狂报警。
在工作人员的要求下,这名女子脱掉了外衣,结果让在场所有人异常吃惊。
只见该女子身上用束身内衣和腰带在胸部、腰部各捆绑了一圈iPhone手机,每圈码了至少四层,均用透明胶带固定,数了数一共102部。而在束身内衣和手机之间的一点点空隙里,女子还“见缝插针”地塞进了15只天梭表。
后经称重,这批手机和手表约有40斤重,堪称女版“钢铁侠”。海关官员连呼:“这应该是我们查到过的绑藏得最多的一次了。”
目前,当事人已被海关立案处理。(来源:网易新闻)
根据刑法规定,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是指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进出口的武器、弹药、核材料、假币、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淫秽物品、毒品以及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金银和其他贵重金属以外的货物、物品进出境,偷逃应缴纳关税额5万元以上的行为。
本罪的走私行为包括以下方式:(1)未经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批准,不经过设立海关的地点,非法运输、携带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物品或者依法应当缴纳关税的货物、物品进出国(边)境的。(2)虽然通过设立海关的地点进出国(边)境,但采取隐匿、伪装、假报等欺骗手段,逃避海关监管、检查,非法盗运、偷带或者非法邮寄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物品或者依法应当缴纳关税的货物、物品的。(3)未经国务院批准或者海关许可并补缴关税,擅自将批准进口的来料加工、来件配装、补偿贸易的原材料、零部件、制成品、设备等保税货物或者海关监管的其他货物、进境的海外运输工具等,非法在境内销售牟利的。其中的“保税货物”,是指经海关批准,未办理纳税手续进境,在境内储存、加工、装配后应予复运出境的货物。保税货物包括通过加工贸易、补偿贸易等方式进口的货物,以及在保税仓库、保税工厂、保税区或者免税商店内等储存、加工、寄售的货物。(4)假借捐赠名义进口货物、物品,或者未经海关许可并补缴关税,擅自将减税、免税进口捐赠货物、物品或者其他特定减税、免税进口用于特定企业、特定地区、特定用途的货物、物品,非法在境内销售牟利的。(5)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国家禁止进口物品的,或者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走私进口的其他货物、物品,数额较大的。“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走私进口的其他货物、物品”,是指明知是走私行为人而向其非法收购走私进口的其他货物、物品。(6)在内海、领海、界河、界湖运输、收购、贩卖国家禁止进出口物品的,或者运输、收购、贩卖国家限制进出口货物、物品,数额较大,没有合法证明的。“内海”包括内河的入海口水域。(7)与走私罪犯通谋,为其提供贷款、资金、账号、发票、证明,或者为其提供运输、保管、邮寄或者其他方便的。
根据刑法规定,成立本罪要求走私货物、物品数额较大,即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5万元以上的,才以本罪论处。“应缴税额”,是指进出口货物、物品应当缴纳的进出口关税和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的税额。走私货物、物品所偷逃的应缴税额,应当以走私行为案发时所适用的税则、税率、汇率和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计算,并以海关出具的证明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