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7岁卖瓜大叔扮高富帅
东方头条讯:参加完高考的安徽省铜陵市义安区西联乡一名女学生,在微信上认识一“高富帅”男子后,很快便发展成为恋人关系。发现被骗后,该女学生愤然提出分手。可是,感觉恋爱不成时,该男子竟要强暴该女生。民警接到报警后,成功将该男子抓获。结果发现,这位“高富帅”男子竟是47岁卖瓜大叔,不仅如此,其还同时与200多名女性进行暧昧聊天。
原来,1998年出生的女孩李某今年刚参加高考。高考结束后,一位自称“陈某”的人,通过微信附近的人这一功能添加了李某为好友。成为好友后,闲来无事的女孩李某没事就跟陈某聊天。聊天中,陈某自称其今年25岁,有固定职业,且陈某微信上头像采用的是其坐在车里的照片。见此,涉世未深的李某觉得陈某人不错,符合其心目中“高富帅”的标准,没多久便与其确定了恋爱关系。确定了关系之后,6月中旬两人便相约见面。
然而,令人失望的是,初次见面时,李某看到陈某并不是开着车来的,而是骑电动车的,且其看上去年纪也比较大。面对李某的质疑,陈某则表示,其从小父母双亡,日子过得很艰辛,所以长相较老成。至于为何没有开车,他则说他是有车的,就是放家里没有开过来而已。
在陈某甜言蜜语的攻势下,李某逐渐相信了陈某,并与他发生了性关系。然而,随着交往的增多,李某发现陈某口中的固定工作竟是在菜市场摆摊卖西瓜,而车也不过是陈某欺骗李某的手段而已。更让李某气愤的是,陈某一直用的是假名字。
发现这些后,被骗的李某愤然提出了分手。可是,陈某竟死缠烂打,在多次联系不到李某的情况下,陈某找到了李某的家庭地址。7月18日上午,陈某来到了李某家,并与李某发生了激烈争吵。争吵中,陈某完全不顾李某的反抗欲强暴李某。最终,惊恐万分的李某选择了报警。
强奸罪未遂怎么判刑
强奸未遂是行为人以经着手实施强奸行为,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没有得逞的行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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