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8岁老太尾随90岁老翁取钱后抢走
扬子晚报网7月26日报道,7月18日上午10时许,91岁高龄的耄耋老翁贺某某独自一人步履蹒跚地来到农村信用合作银行取款,取了6500元现金后,用塑料马甲袋装着离开了银行。行至自家住宅小区之际,身后突然窜出一名老年妇女,一把抢走他手中装钱的塑料马甲袋后迅即就逃之夭夭了。
接报警后,宜兴警方迅速展开案侦工作。因案发时,正值酷暑骄阳天气,案发现场周边户外活动人员稀少,现场无目击者,也没有有价值的破案线索和痕迹物证。侦办民警立即扩大走访侦查范围,反复沿循着当日贺老翁从银行取款后的行踪进行排摸调查,通过连续7日冒着高温炙热的细致侦查,终于发现“蛛丝马迹”,并成功锁定了抢夺作案嫌疑人王某凤。
7月24日下午5时许,侦办民警在富强小区,将68岁的抢夺作案嫌疑人王某凤抓获归案,一并起获被抢赃款。
6500元或涉嫌抢夺罪
在现实生活中,出现过许多被害人在银行取钱后被抢走,许多人下意识地都会说一句:“抢劫!”。然而一般行为人的尾随抢完钱就跑的行为都会被定性为抢夺罪而不是抢劫罪。
抢夺罪的构成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其目的是非法占有公私财物。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侵害公私财产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客观方面表现为乘人不备,出其不意,公然对财物行使有形力,使他人不及抗拒,而取得数额较大的财物的行为。
抢夺罪和抢劫罪的关键区别是,抢夺行为是直接夺取财物的动机,即直接对财物实施暴力而不直接对人的身体行使暴力;实施抢夺行为的,被害人可以当场发觉但来不及抗拒,而不是被暴力制服不能抗拒,也不是受胁迫不敢抗拒。老太只是抢走,并没有压迫老翁的反抗,所以老太实施的是抢夺行为不是抢劫行为。
也会有人疑惑68岁高龄还会被判刑吗?我国《刑法》规定:已满75岁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最高法院《关于审理抢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款规定: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000元至2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所以68岁老太还是有可能会受到法律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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