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女友骗2万元
一男子将自己微信头像更换成女友头像,从小姨子那里骗走2万元。武汉市青山区检察院以诈骗罪对其提起公诉,7月25日该男子被青山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

女子小芳今年4月认识了货车司机小金,两人迅速发展成男女朋友。小芳无意中对小金提起,自己有2万元放在妹妹那里。说者无意,听者有心,小金将自己的微信头像更改成女友小芳的照片,通过手机搜索的方式,将小姨子玲玲添加为微信好友。
揭穿骗局被扭送派出所
今年4月21日,玲玲在微信上收到“小芳”的信息,说急需用钱,要将2万元取出来。玲玲信以为真,将钱转给了“小芳”。事后两姐妹通电话,骗局被揭穿。小芳将男友扭送到派出所。(来源:网易新闻)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和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