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色狼多次裸露器官喷射污物
7月21日当晚7时许,一名女子在地铁1号线华清大桥站乘坐自动扶梯时,一个陌生男子紧贴着站在其身后,突然感觉大腿内侧像被人摸了一把。于是她转过身发现裙子上有一滩污迹。等该女子反应过来时,这名陌生男子已经不见了踪影。接到报警后,交通治安分局迅速抽调警力开展侦查,并通过监控视频查找嫌疑男子。

图为猥亵瞬间
不久,办案警察便锁定了嫌疑人王某。
涉嫌猥亵女性被拘留十日

8月1日,警察在梁溪区某机械厂内将嫌疑人王某(男,27岁,泰州人)抓获。图为猥亵完毕,转身就走。
经审查,王某交代了其在多个地铁站采用尾随年轻女子并裸露器官的手法猥亵作案4起的违法事实。
目前,嫌疑人王某因猥亵他人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十日。
猥亵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妇女或者儿童的意志,强制侮辱妇女或者儿童,并且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行为。
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强制猥亵、侮辱罪、猥亵儿童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最后,猥亵行为不构成犯罪时,可以依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处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