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厅官被女贼举报
2013年起,因多次进入过“大人物”的办公室和家里偷盗,被公众称为“偷官女贼”的唐水燕开始与20岁的房云云合伙作案,将目标转向了官员的家中。她们先后在湖南、山东、安徽等多地作案,其中在安徽两名厅官家盗窃财物价值200多万元,这两名失窃者分别是原安徽省银监局副局长胡沅以及原安徽省食药监局副局长陈书华。2014年,房云云向媒体举报称,自己作案8起,却只被追究了6起。

该事件得到媒体的广泛报道,原安徽省银监局副局长胡沅被立案侦查,目前该案已第三次开庭,仍在审理中。据报道,另外一位涉事官员——原安徽省食药监局副局长陈书华在事发之后被纪委调查,官方对外公布免去其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保留副厅级待遇),大白新闻(微信ID:dabaixinwen)查询多个公开渠道发现,目前仍未有明确消息对其立案。
从2008年至2014年,房云云的同伙唐水燕先后在江苏、浙江、河南、湖南、山西、山东、安徽7省份作案,盗窃地点涉及11个政府、事业单位办公室以及13名官员的家中,涉案金额上百万。伴随着盗窃案的侦破,也牵出了2名厅官的受贿案。
2013年起,唐水燕开始与20岁的房云云合伙作案,将目标转向了官员的家中。她们先后在湖南、山东、安徽等多地作案,其中在安徽两名厅官家盗窃财物价值200多万元,这两名失窃者分别是原安徽省银监局副局长胡沅以及原安徽省食药监局副局长陈书华。
2014年5月23日,合肥市公安局蜀山分局接到市民张瑞红报案称:其家中被盗购物卡、纪念币、玉器等物品价值150余万元。张瑞红正是时任安徽省银监局副局长胡沅的妻子。2014年5月26日,侦查员周密布控,在合肥市一小区将刚实施完盗窃离开现场的房云云、唐水燕抓获。
检方的起诉书中显示,2014年5月23日,唐水燕将盗窃地址提供给房云云,房云云用假发、帽子伪装后采用技术开锁的方式进入张瑞红家,窃得购物卡300余张、手机卡50张、珍珠项链3条、黄金首饰3件、玉制品3件、欧米茄女士手表1块,共计489157.3万元。一个厅级官员家中失窃价值100余万元的东西,消息一经发出引发公众关注。一时间,唐水燕和房云云被网友称为“偷官女贼”。
随后,胡沅被检察机关批捕、起诉。2015年12月、2016年1月、2016年5月,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先后三次开庭审理胡沅受贿案。
检方指控,胡沅涉嫌受贿的金额为140余万元。其中夫妻俩涉嫌共同受贿100万元。据悉,张瑞红案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胡沅案仍未宣判。
另一名因为唐水燕、房云云举报接受调查的官员为时任安徽省食药监局副局长陈书华。
检方的起诉书显示,2014年5月26日,唐水燕将盗窃地址提供给房云云并帮助其望风,房云云利用假发、帽子伪装后采用技术开锁方式进入一住户家中,在唐水燕电话指挥下窃得购物卡近100张、金、银砖5块、欧米茄牌女士手表2块、coach牌女士手表1块,天梭牌男士手表1块、玉制品3件、红宝石项链1条等价值160451元。
此后,房云云在该小区3栋电梯口出被侦查人员抓获,唐水燕在小区外被抓获。
据多家媒体证实,房云云与唐水燕入室盗窃的这家是时任安徽省食药监局副局长陈书华。
2016年6月,被称为“偷官”团伙的林晓君、唐水燕、唐燕平、房云云4人在合肥中院受审。据报道,庭审中唐水燕、唐燕平和房云云三人当庭认罪,林晓君则否认指控。
合肥市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显示,林晓君和唐水燕原为夫妻关系,两人和房云云组成盗窃团伙,专门以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办公场所或住所为盗窃目标。
2007年至2013年,“偷官”团伙先后在浙江、江苏、河南、湖北、湖南、山西、安徽、山东等8省作案24起,盗窃人民币32.68万元、4万港元、2130澳元、400美元,另有大量贵重物品,部分鉴定价值为人民币884321.3元。
2014年5月23日,唐水燕将盗窃地址提供给房云云,房云云在时任安徽省银监局副局长胡沅的妻子张瑞红家中窃得购物卡356张,还有黄金首饰、玉制品、名牌手表等价值共48.9万余元。张瑞红报案后,在另一小区作案得手的唐水燕和房云云被抓获。(来源:人民政协网)
非法获取线索不算立功
“偷官团伙”成员还曾举报官员腐败,此举是否算立功?庭审中公诉人表示,通过非法的方式获取的线索,不能作为立功处理。
根据刑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分子到案后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包括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分子揭发同案犯共同犯罪以外的其他犯罪,经查证属实;提供侦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阻止他人犯罪活动;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具有其他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突出表现的,应当认定为有立功表现。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5条具体解释了立功:犯罪分子到案后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包括共同犯罪中的犯罪分子揭发共同犯罪分子以外的其他犯罪,经查证属实;提供侦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组织他人犯罪活动;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具有其他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突出表现的。
成立立功必须具备一定的实质要件:一是时间要件,犯罪分子必须是“到案”后实施了立功的表现行为,《解释》明确限制了成立立功的时间要件是限制为“到案后”;二是效果要件,犯罪分子揭发他人犯罪或提供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必须经查证属实,否正不能认定为立功,《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认定自首、立功等量刑情节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出:据以立功的他人罪行材料应当指明具体犯罪事实,据以立功的线索或者协助行为对于侦破案件或者抓捕犯罪嫌疑人要有实际作用。犯罪分子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时没有指明具体犯罪事实的,揭发的犯罪事实与查实的犯罪事实不具有关联性的,提供的线索或者协助行为对于其他案件的侦破或者其他犯罪嫌疑人的抓捕不具有实际作用的,不能认定为立功表现;三是主体要件,《意见》明确指出:立功必须是犯罪分子本人实施的行为。为使犯罪分子得到从轻处理,犯罪分子的亲友直接向有关机关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提供侦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或者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的,不应当认定为犯罪分子的立功表现。总结来说,从法律法规的层面上来说,立功是犯罪分子到案后本人实施的揭发他人犯罪或者提供侦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的以及协助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的具备一定效果性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