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男子抢劫杀害滴滴司机后抛尸
凤凰资讯报道称:老同学久别重逢本是件乐事,但韦某和李某某两人,却越聊越难受,最终产生了自杀的念头。老同学相聚,聊了会儿过往趣事后,说起了双方的生活现状,都觉得很不满意。韦某苦于自己攒不下钱盖房娶亲,和家里人关系日渐紧张。李某某则感叹自己和妻子长期两地分居,怀疑妻子出轨。十几天相处下来,两人的负面情绪相互感染无法排解,遂走向极端相约自杀。但他们没有足够的勇气对自己“下手”,两人商量后,竟决定自杀前先杀个人来逼迫自己。经事先预谋,他们多次准备对滴滴司机行凶,但均因不敢动手而放弃。
通过滴滴打车软件,他们叫来了被害人李某。随后,两人乘坐被害人的轿车去往三江街道梅园村,在途中,两人通过微信文字沟通后,决定即刻动手。当被害人将韦某和李某某送至梅园村某汽修厂附近时,两人持刀胁迫他交出财物,并将他手机银行上的1500元转走,还抢走了他脖子上的金项链,拿走车上钱包里的500元现金。不满足只抢到的这点钱,他们还通过被害人的手机微信,以被害人的名义向其亲友借钱,但并未成功。事后,他们将被害人残忍杀害,并抛尸三江街道某高速匝道附近的水田里。
什么是抢劫罪?
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凡年满14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以构成抢劫罪的主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对财物所有人、持有人或者保管人等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财物,或者迫使其当场交出财物的行为。所谓暴力,是指对财物的所有人、管理人、占有人的人身实施不法的打击或强制,致使被害人不能的行为。如殴打、捆绑、伤害、禁闭等等。暴力行为只是满足以印制受害人的反抗即可。所谓胁迫,是指对被害人以当场实施暴力相威胁,进行精神强制,从而使其产生恐惧而不敢反抗,任其抢走财物或者被迫交出财物的行为,胁迫的内容是当场对被害人施以暴力。所谓其他方法,是指使用暴力、胁迫以外的方法使得被害人不知反抗或无法反抗,而当场劫取财物的行为。如用酒灌醉、用药物麻醉、利用催眠术催眠、将清醒的被害人乘其不备锁在屋内致其与财产隔离等方法劫取他人财物。行为人如果没有使他人处于不知反抗或无法反抗的状态,而是借用了被人自己因患病、醉酒、熟睡或他人致使其死亡、昏迷等而不知反抗或无法反抗的状态拿走或夺取财物的,不是构成本罪。判断犯罪行为是否构成抢劫罪,应以犯罪人是否基于非法占有财物为目的,当场是否实际采取了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为标准,不是以其事先预备为标准。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依刑法第17条规定,年满14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该罪的主体。
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本案中,犯罪嫌疑人韦某和李某某事先预谋,通过滴滴打车软件叫来滴滴司机,上车之后,在途中,两人持刀胁迫司机交出财物并将他手机银行上的1500元转走,还抢走了他脖子上的金项链,拿走车上钱包里的500元现金。其行为属于典型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胁迫的方法迫使司机不敢反抗,而劫走财物的行为,构成抢劫罪。更多相关刑事问题,欢迎咨询法邦网专业刑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