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男子持刀行凶
广州发生一起持刀伤人事件致1伤1死,10日20时20分许,天河警方接到群众报警,称在该区猎德大道与花城大道交界处绿化带有一名中年男子持刀伤人。接报警后,警方迅速调派警力到场处置,并通知“120”派员救治伤员。

民警到场后立即开展对嫌疑人的追捕工作,并协助开展伤员救治。在保安员的协助下,民警在案发现场附近抓获嫌疑人方某(男,37岁,四川人),并在其身上搜获2把刀具。
该起案件造成2名女性受伤,其中一名伤者自行到医院治疗;另一名伤者经“120”医务人员现场抢救无效死亡。目前,天河警方正抓紧对该案作进一步调查。(来源:中青在线)
作案动机尚不明确
男子的行为或涉嫌故意杀人,那么他的杀人动机又是什么呢?根据犯罪嫌疑人的犯罪动机可以将故意杀人罪的行为大致划分为以下几种:
第一种,谋财型杀人案件:指作案人为非法获取公私财物而实施杀人的犯罪案件。这类案件包括抢劫杀人案件、盗窃杀人案件、谋财害命案件等。
第二种,复仇型杀人案件:指作案人为了发泄内心的积怨而实施杀人的案件。包括私仇报复杀人案件、报复社会杀人案件等。
第三种,情欲型杀人案件:指作案人为了满足个人性欲或感情纠葛引发矛盾而实施杀人的犯罪事件。包括强奸杀人案件、奸情杀人案件、恋爱婚姻纠纷杀人案件、性变态杀人案件等。
第四种,遗弃型杀人案件:指因各种原因负有某种业务的人员,为了推卸责任、减轻负担,杀害义务对象的犯罪案件。包括将子女遗弃在荒无人烟的地方导致饿死等案件。
第五种,迷信型杀人案件:指当事人基于封建迷信思想,为治病求寿、得道升天而采用各种手段致人死亡的刑事案件。
第六种,寻衅斗殴型杀人案件:指违法犯罪团伙成员为了逞凶称霸或为了各种利益,在寻衅滋事或互相斗殴过程中致人死亡的犯罪事件。
第七种,其他类型杀人案件:有精神病杀人案件、激情杀人案件因各种原因导致受害人死亡的案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