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州天河区一男子持刀行凶 两女子一死一伤)
广州发生一起持刀伤人事件,事发天河区,猎德大道与花城大道交界处绿化带。一中年男子持刀行凶,两名女性受伤,其中一人经120医务人员现场抢救无效身亡!

广州市公安局新闻办公室8月10日晚上11时30分通报:10日20时20分许,天河警方接到群众报警,称在该区猎德大道与花城大道交界处绿化带有一名中年男子持刀伤人。接报警后,警方迅速调派警力到场处置,并通知“120”派员救治伤员。
民警到场后立即开展对嫌疑人的追捕工作,并协助开展伤员救治。在保安员的协助下,民警在案发现场附近抓获嫌疑人方某(男,37岁,四川人),并在其身上搜获2把刀具。
该起案件造成2名女性受伤,其中一名伤者自行到医院治疗;另一 名伤者经“120”医务人员现场抢救无效死亡。目前,天河警方正抓紧对该案作进一步调查。
行凶者需要赔偿被害人哪些费用
1、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
2、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 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 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 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 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 被扶养人 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 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 出额。 ) 3、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 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 岁以上的, 按五年计算。 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 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 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 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的相关计算标准, 依照前款 原则确定。 )
4、精神损害抚慰金。(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 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 适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 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
5、交通费、食宿费等。(以死者家属实际合理支出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