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员上门取件猥亵16岁女孩

8月13日,江西宜春市月亮湾小区,一名顺丰快递员上门办理快递业务时,对独自在家的16岁女孩进行猥亵。女孩父亲知道此事后,对其进行殴打。警方介入调查,快递员目前已被行政拘留。
针对顺丰快递员对16岁女孩进行猥亵一事,顺丰集团发表微博称,公司将依据警方调查结果严肃处理。顺丰集团表示,决不姑息、更不纵容任何违反法律法规和企业行为准则的不当行为,特别向涉事家属表示深深的歉意,也请大家放心。(泽宇)
以下为顺丰集团回应全文:
公司宜春一位快递员在派件时因涉嫌猥亵已被警方拘留,公司将依据警方调查结果严肃处理。我们认为,快递员已成为大家日常生活的重要触点,不仅关系快件安全,更关系对客户的尊重与爱护,顺丰决不姑息、更不纵容任何违反法律法规和企业行为准则的不当行为,特别向涉事家属表示深深的歉意!也请大家放心!
猥亵未成年人如何处罚
如果受害人系已满十四周岁的女孩,违背其意志强制猥亵,就构成强制猥亵妇女罪。如果受害人不满十四周岁,则构成猥亵儿童罪。两罪均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猥亵儿童从重处罚。本案中少女已经16岁,所以涉事快递员涉嫌构成猥亵妇女罪。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猥亵行为不构成犯罪时,可以依据治安处罚法第四十四条处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