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简介:骑自行车撞人致死
2017年7月14日,杨某骑人力二轮自行车,行至道路转弯处,因车速快,操作不当,将前方横过马路的行人杜某撞倒,造成杜某后脑着地受伤,经人民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晚死亡。德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杨某在此事故中负主要责任。事故发生后,杨某及时委托路人报警(受害人儿子李某也同时报警),并将受害人送往医院进行救治,在医院接受了公安机关传唤。案发后,杨某与受害人杜某家属达成人民调解协议,分期赔偿死者家属人民币43万元,取得了死者家属的谅解。
法院判决:杨某构成交通肇事罪
法院经审理认为,杨某违反道路交通运输管理法,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且负事故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成立。杨某交通肇事后及时送受害人前往医院救治,并在医院等待民警,传唤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符合自首的条件,公诉机关认定杨某构成自首的意见本院予以认可。杨某于案发后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根据杨某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及其所在社区出具的社会调查评估意见书,可依法对杨某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律师说法:交通肇事罪如何定罪量刑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并非所有的交通事故都构成交通肇事罪。构成要件包括:(1)行为人因违反交通运输规则而造成事故;(2)主观上未过失;(3)造成了严重后果。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有逃逸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本案件中,杨某虽然驾驶的是人力自行车,但其违反了道路交通运输管理法,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导致一人死亡,并且负事故主要责任,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所以,如果骑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只要符合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也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以上就是“骑自行车撞人致死 犯交通肇事罪获刑”的相关内容,具体问题欢迎咨询法邦网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提供及时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