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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争吵后将人打伤,构成故意伤害罪吗?

此文章帮助了245人  作者:马友泉律师  来源:法邦网

案例简介:发生争吵后将人打伤,构成故意伤害罪吗

2014年3月7日15时许,张某一在某市一饭店门口与张某二因饭后付费问题发生争吵,后张某一用铁管打伤张某二头部、胳膊、小腿等部位。经鉴定,张某二左肱骨外踝骨骨折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左腓骨下段粉碎性骨折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头部软组织挫伤的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法院判决:被告人张某一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

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一仅因琐事,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应予以处罚

律师说法:发生争吵后将人打伤,构成故意伤害罪吗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并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应受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此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从客观方面看,主表现为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具体来说,要有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必须是非法进行的,并且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必须已造成了他人人身一定程度的损害即轻伤以上,才能构成故意伤害罪。主观方面行为人必须是故意。根据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案中,张某一因饭后付费问题与他人发生争吵,后打伤张某二头部、胳膊、小腿等部位,属于非法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经鉴定,张某二的损伤程度最重为轻伤,达到了故意伤害罪的伤害标准。因此,张某一的行为完全符合故意伤害罪的行为特征。如果张某一的刑事责任能力正常,则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在对张某一进行作出定罪处罚判决时,应根据刑法规定和伤情鉴定结论,结合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等证据以及张某一的认罪认罚态度等作出适当量刑。同时,还应当根据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诉求,判处张某一承担张某二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就医交通费、伤残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各项费用。

以上就是对“发生争吵后将人打伤,构成故意伤害罪吗?”相关问题的解答。如遇到刑事犯罪的相关问题,欢迎咨询刑事辩护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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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宝玉律师
韩宝玉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刑事辩护部主任、重大疑难案件中心委员
曾任某省直属法院高级法官37年,历任刑庭、综合审判庭的庭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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