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简介:出售海洛因给他人,构成贩卖毒品罪吗
2015年5月22日左右的一天,吉某某在某市湖滨区一小区后门处以90元价格出售给刘某某毒品海洛因一小包约0.1克。2015年5月29日12时许,吉某某在统一地点以200元价格出售给刘某某一小包毒品海洛因,二人交易完毕准备离开时被公安民警抓获,从刘某某处当场查获交易的疑似毒品物质一包重0.21克。经鉴定,查获的疑似毒品物质中含有海洛因成分。
法院判决:被告人吉某某的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
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吉某某贩卖毒品海洛因两次共计约0.31克,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
律师说法:出售海洛因给他人,构成贩卖毒品罪吗
贩卖毒品,是指明知是毒品而非法销售或者以贩卖为目的而非法收买毒品的行为。无论贩卖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因此,只要是贩卖毒品,即构成贩卖毒品罪。根据刑法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本案中,海洛因在我国被认定为毒品类物品,吉某某多次将海洛因出售给刘某某,属于贩卖毒品行为。根据刑法规定,无论贩卖毒品数量多少,只要有贩卖毒品的行为,都可以构成贩卖毒品罪。因此,如果证据确凿,事实清楚,就可以认定吉某某的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在对吉某某量刑时,应充分考虑其贩卖毒品的数量、认罪态度、犯罪情节等因素作出刑罚判决。如果人吉某某能自愿认罪,如实供述,可酌情从轻处罚。
以上就是对“出售海洛因给他人,构成贩卖毒品罪吗?”相关问题的解答。如遇到刑事犯罪的相关问题,欢迎咨询刑事辩护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