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务犯罪侦查什么意思
职务犯罪的侦查,是一种依照法律进行的专门工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渎职侵权检察厅《关于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部门以犯罪事实立案的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符合本规定第二条规定的贪污、挪用公款、私分国有资产和私分罚没财务犯罪案件;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渎职犯罪案件,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案件,经过初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以事立案:(一)必须通过侦查措施取证的;(二)证据可能发生变化或者灭失的; ( 三)犯罪可能造成的危害后果可能进一步扩大的。”
二、启动侦查手段需要具备的条件
(一)法律要件
1、要有犯罪事实的发生。这里所讲的犯罪事实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具有侵吞公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渎职等行为。犯罪事实存在与否,主要是看贪污、渎职侵权行为造成的危害结果是否已经形成。如果危害结果的形成是不正确的,或者确定下来后达不到有关立案标准的,就不能立案。2、需要追究刑事责任。3、犯罪嫌疑人暂不明确。以事立案有利于案件的依法迅速查处,或者有利于案件查处 中排除干扰和减少阻力。
(二)侦查必需
1、案件证据必须通过侦查手段获取的;2、如不迅速立案,证据可能发生变化或者灭失的;3、如不迅速立案,犯罪造成的危害后果可能进一步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