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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易程序在多长时间内审结,简易程序是如何变更的?

此文章帮助了634人  作者:北京刑事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简易程序在多长时间内审结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的若干意见》

第八条对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公诉案件,人民法院一般当庭宣判,并在五日内将判决书送达被告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

第九条人民法院对自愿认罪的被告人,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二.简易程序是如何变更的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发现以下不宜适用简易程序情形的,应当决定中止审理,并按照公诉案件或者自诉案件的第一审普通程序重新审理:

(一)公诉案件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的;

(二)公诉案件被告人应当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

(三)公诉案件被告人当庭翻供,对于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予以否认的;

(四)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充分的;

(五)其他依法不应当或者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

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审理期限应当从决定转为普通程序之日起计算。

北京刑事律师温馨提示:

为了避免刑事案件久审不判,一拖再拖,我国法律对各审判阶段都做了具体的审限规定,一审和二审的审限都是在法院受理后起一个月,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但经批准可延长一个月;再审的审限是3个月,经批准可以再延长3个月;只有简易程序的审限最短,是自法院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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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刑事律师温馨提示:
自诉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宣告判决前,自诉人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法院会将当事人自行和解记录在案,对自诉人申请撤诉的也予准许。但自诉人撤诉后除有正当理由外,不得就同一案件再行起诉。当然,自诉案件调解并不是必须和应当的程序,当事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接受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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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道全律师
文道全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首席合伙人、法治网(中央重点新闻网)法律顾问,CCTV访谈嘉宾
执业25年,专注承办经济犯罪和经济纠纷案件,丰富实操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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