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刑事问题,拔打免费刑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北京刑事律师  >  刑事诉讼  >  强制措施  >  鉴定能告诉当事人过程吗,鉴定结论应该告知什么人?

鉴定能告诉当事人过程吗,鉴定结论应该告知什么人?

此文章帮助了921人  作者:北京刑事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鉴定能告诉当事人过程吗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结论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被害人死亡或者没有诉讼行为能力的,应当告知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诉讼代理人。告知情况应当制作笔录。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或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 属、诉讼代理人鉴定结论的,可以只告知其结论部分,不告知鉴定过程等其他内容。

二.鉴定结论应该告知什么人

将鉴定结论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这是我国《刑事诉讼法》为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合法权益作出的一项规定。但是在司法实践中,由于法律没有规定告知 期限,侦查人员往往不重视在侦查阶段将用作证据的鉴定结论告知这些人员,而在开庭审理时才由检察人员出示,让这些人员知道鉴定结论的内容。这样造成的结 果,就是侵犯了这些人员的诉讼权利。

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不服鉴定结论,申请补充鉴定或重新鉴定,且理由充分,则失去或者延误了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的 时间,甚至因为间隔时间过长,一些鉴定的必备条件发生了变化(如用于比对鉴定的消耗品已经灭失),从而使补充鉴定或重新鉴定无法进行。即使能够进行补充鉴 定或者重新鉴定,但其鉴定结果必异于侦查时期的鉴定结论。

由于前后鉴定结论不产致,容易使被害人或犯罪嫌疑人对鉴定结论的信任程度降低,导致对司法机关的 不信任,产生社会不稳定因素。因此,尽管法律没有规定将鉴定结论告知案件有关人员的期限,但从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角度着想,侦查人员也应当在 收到鉴定结论后尽快将结论内容告知相关人员。

北京刑事律师温馨提示:

刑事拘留一般不超过14天,特殊情况最长37天。从性质上来看,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在法律上只是涉嫌犯罪,所有公民未经法院判决都不得认定为有罪。因此在这一阶段,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及其近亲属或朋友可以聘请律师介入侦查,从有利于犯罪嫌疑人的角度出发,律师越早介入对其越有利。
如果您遇到刑事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刑事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刑事纠纷流程

只有大律师才能影响诉讼结果
专业刑事律师温馨提示:
自诉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宣告判决前,自诉人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法院会将当事人自行和解记录在案,对自诉人申请撤诉的也予准许。但自诉人撤诉后除有正当理由外,不得就同一案件再行起诉。当然,自诉案件调解并不是必须和应当的程序,当事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接受调解。
如果您遇到刑事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刑事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北京刑事律师推荐

文道全律师
文道全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首席合伙人、法治网(中央重点新闻网)法律顾问,CCTV访谈嘉宾
执业25年,专注承办经济犯罪和经济纠纷案件,丰富实操经验
手机:18529592792(同微信)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前海路振业国际商务中心32楼

北京刑事律师咨询电话

18529592792(同微信)
北京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提供免费刑事法律咨询服务。
法邦刑事律师为您提供取保候审什么意思,取保候审的条件,取保候审申请书,取保候审保证金,刑事拘留期限,刑事拘留条件,监视居住条件等内容
如果您遇到刑事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刑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刑事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