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刑事问题,拔打免费刑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遵义刑事律师  >  公共安全  >  其他危害公共安全犯罪  >  什么是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怎么处罚?

什么是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怎么处罚?

此文章帮助了624人  作者:遵义刑事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什么是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

(一)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的概念

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是指组织、领导、积极参加和参加恐怖组织活动的行为。本罪是危害公共安全罪之一。

(二)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的构成特征

1、犯罪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

2、犯罪客观方面

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组织、领导、积极参加和参加恐怖组织活动。

3、犯罪主体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罪。

 4、犯罪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进行恐怖活动的目的。

二、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怎么处罚

组织、领导恐怖活动组织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犯本罪并实施杀人、爆炸、绑架等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以上就是对什么是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怎么处罚的介绍。看过本文,您就明白了。当然,打官司和知道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是什么是两码事,打官司不仅是实体法的事,也是程序法的事,请一位专业的律师来帮您,或许是不错的选择。

遵义刑事律师温馨提示:

由于恐怖性犯罪活动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所以刑法规定,只要有组织、领导和参加恐怖组织的行为即构成犯罪。而其他犯罪组织,虽也有长期实施犯罪活动而组织、领导、参加的目的和行为,但并不以造成社会的恐怖为实施犯罪的目的。可见,区别两者的关键在于有无恐怖活动的目的。
如果您遇到刑事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刑事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刑事纠纷流程

只有大律师才能影响诉讼结果
专业刑事律师温馨提示:
自诉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宣告判决前,自诉人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法院会将当事人自行和解记录在案,对自诉人申请撤诉的也予准许。但自诉人撤诉后除有正当理由外,不得就同一案件再行起诉。当然,自诉案件调解并不是必须和应当的程序,当事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接受调解。
如果您遇到刑事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刑事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遵义刑事律师推荐

韩宝玉律师
韩宝玉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刑事辩护部主任、重大疑难案件中心委员
曾任某省直属法院高级法官37年,历任刑庭、综合审判庭的庭长
手机:18529592792(同微信)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18号东升科技园学院园三层

遵义刑事律师咨询电话

18529592792(同微信)
遵义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提供免费刑事法律咨询服务。
法邦刑事律师为您提供重大飞行事故罪,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内容,重点介绍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的认定和量刑。
如果您遇到刑事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刑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刑事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