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刑事问题,拔打免费刑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北京刑事律师  >  刑事诉讼  >  证据  >  什么叫鉴定结论,如何对鉴定结论采信和使用?

什么叫鉴定结论,如何对鉴定结论采信和使用?

此文章帮助了513人  作者:北京刑事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什么叫鉴定结论

证据的一种。在诉讼中运用专门知识或技能,对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分析后所作出的科学判断,称为鉴定。进行这种鉴定活动的人,称为鉴定人。鉴定人对案件中需要解决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定后作出的结论,称为鉴定结论。有的国家称为鉴定意见。

二、如何对鉴定结论采信和使用

首先,正确认识鉴定结论的性质,鉴定结论是证据的一种,采信和使用是法律问题,审判人员采信使用鉴定结论的原则是看其本身有无法律意义,与案件的其他证据是否相矛盾。

其次,对鉴定结论中带有否定词句的,不能简单的持否定态度,例如,有的鉴定结论说伤害部位与外力没有直接因果关系,但存在有间接因果关系,此时,法院不能简单的对此鉴定结论给予否定,而要看具体案情,本院曾审理过一起伤害案件,发生伤害事件时,只有被告人与被害人两人在场,伤害事件发生后,被告人随时到医院就诊,到派出所报案,医院诊断证明被害人眼部红肿,视力0.3,几天后发生病变导致失明,鉴定结论是被害人眼睛失明的原因是急性闭角性青光眼病变造成,与外力有间接因果关系,无直接因果关系,此时,鉴定人员要解决的是专业科学技术问题,而审判人员要解决的是法律问题,因此,审判人员可以采信该鉴定结论,虽然,被害人的眼伤失明是病变造成的,但引起病变的原因却是被告人的伤害行为造成的,这种鉴定结论与其它证据相结合,可以构成事物的多条件联系规律,基于这种逻辑的合理判断,该鉴定结论就可以采信和使用。

第三,应当克服轻信鉴定结论的倾向,既要防止随意的肯定态度,又要防止随意的否定态度,还要防止轻率的依赖态度,有的鉴定结论明显有错误,例如伤情程序鉴定,对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人体轻伤重伤的标准,该定重伤的定成轻伤,就不能依赖性轻信并使用该证据。

第四,对意见分歧大的鉴定结论或者就同一专门问题数个鉴定人得出的鉴定结论差别大的,应当通知鉴定人亲自到庭,接受庭审的审查和质证,让鉴定人员对其鉴定结论所依据的病历、所遵循的鉴定程序、对鉴定的要求和目的,对案情的熟悉程度等内容作合理的解决,进而解释采信使用的问题。

北京刑事律师温馨提示:

被告人在侦查机关所作的口供不一定能作为审判的证据,只有在口供与侦查机关搜集到的本案其他证据能够相互印证无矛盾,且可以构成一个完整的证明体系和证明链条,才能作为案件的证据使用,否则即使被告人已经作了有罪供述,而没有其他证据予以佐证,依法仍然不能对被告人定罪量刑。
如果您遇到刑事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刑事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刑事纠纷流程

只有大律师才能影响诉讼结果
专业刑事律师温馨提示:
自诉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宣告判决前,自诉人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法院会将当事人自行和解记录在案,对自诉人申请撤诉的也予准许。但自诉人撤诉后除有正当理由外,不得就同一案件再行起诉。当然,自诉案件调解并不是必须和应当的程序,当事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接受调解。
如果您遇到刑事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刑事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北京刑事律师推荐

文道全律师
文道全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首席合伙人、法治网(中央重点新闻网)法律顾问,CCTV访谈嘉宾
执业25年,专注承办经济犯罪和经济纠纷案件,丰富实操经验
手机:18529592792(同微信)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前海路振业国际商务中心32楼

北京刑事律师咨询电话

18529592792(同微信)
北京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提供免费刑事法律咨询服务。
法邦刑事律师为您提供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刑事诉讼证据规则有哪些,刑事证据分类,刑事案件证据认定,刑事证据收集,刑事自诉案件证据调取申请书等内容
如果您遇到刑事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刑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刑事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