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刑事问题,拔打免费刑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北京刑事律师  >  其他刑事问题  >  其他刑事辩护问题  >  正当防卫有限度吗,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指什么?

正当防卫有限度吗,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指什么?

此文章帮助了411人  作者:北京刑事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正当防卫有限度吗

正当防卫的限度是指法律规定的允许防卫人通过防卫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最高限度。它是正当防卫成立的关键,决定着防卫行为是一种正当防卫行为还是应当负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我国刑法第7条第2款规定: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由此可见,正当防卫的限度是个质与量的统一体。限度是指事物保持自己质的限度、幅度、范围等具体界线,是与质与量的概念密切相联的,量是事物的规模、程度、适度以及构成事物的成分在空间上排列组合等可以用数量表示的规定性。质则是一事物区别于其他事物的内在规定性。量变到一定程度则导致质变,是事物由一种质态向另一种质态的转变。正当防卫的限度中蕴含着量与质的要求,防卫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的实际损害程度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达到造成重大损害的这个相对的量,突破了这个关节点,就形成质变,由正当防卫行为转变为犯罪行为了。

二、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指什么

根据刑法的规定,衡量限度有两个法定的因素:一个是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即指防卫行为所造成的损害与不法侵害行为可能造成的损害之间明显失衡,反差较大的情况;一个是造成重大损害,是指防卫人对不法侵害人所造成的损害相对于不法侵害人的侵害行为所可能造成的损害来说,有较大反差的同时防卫后果本身有较强程度的严重性的情形,一般是指造成不法侵害人重伤、死亡,特殊情况下也包括造成不法侵害人财产的巨大损失。前者是防卫强度的说明,后者是防卫结果的表现,如果二者同时具备则构成。可见突破了正当防卫的这个必要限度,就是法律所禁止的。

北京刑事律师温馨提示:

追诉时效,是指刑法规定的、对犯罪人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在此期限内,司法机关有权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超过此期限,就不能再追究其刑事责任。这表明,追诉时效与刑罚权中的求刑权、量刑权有关,即追诉时效内,司法机关具有求刑和量刑权。此外,追诉时效与行刑权无直接联系。
如果您遇到刑事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刑事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刑事纠纷流程

只有大律师才能影响诉讼结果
专业刑事律师温馨提示:
自诉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宣告判决前,自诉人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法院会将当事人自行和解记录在案,对自诉人申请撤诉的也予准许。但自诉人撤诉后除有正当理由外,不得就同一案件再行起诉。当然,自诉案件调解并不是必须和应当的程序,当事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接受调解。
如果您遇到刑事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刑事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北京刑事律师推荐

文道全律师
文道全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首席合伙人、法治网(中央重点新闻网)法律顾问,CCTV访谈嘉宾
执业25年,专注承办经济犯罪和经济纠纷案件,丰富实操经验
手机:18529592792(同微信)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前海路振业国际商务中心32楼

北京刑事律师咨询电话

18529592792(同微信)
北京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提供免费刑事法律咨询服务。
法邦刑事律师为您介绍刑事案件追诉时效,什么是共同犯罪,共同犯罪的条件及构成要件,犯罪预备、中止、未遂和既遂四个犯罪停止形态的认定以及对案件审判的影响等内容
如果您遇到刑事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刑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刑事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