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
(一)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的概念
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强制手段干涉、破坏少数民族风俗习惯或者强迫少数民族改变风俗习惯,情节严重的行为。
(二)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的构成特征
1、犯罪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少数民族的信仰自由,犯罪对象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
2、犯罪客观方面
本罪客观上表现为以强制手段非法干涉、破坏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行为。干涉、破坏的形式表现为使用暴力、胁迫、利用权势、运用行政措施等等。
3、犯罪主体
本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只有作为国家方针政策执行者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的上述行为,才具有犯罪的社会危害性。
4、犯罪主观方面
本罪主观上必须是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侵犯少数民族保持与改革本民族风俗习惯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二、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判几年
犯本罪的,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专家提示,某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由于政治水平不高、或者对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缺乏了解,导致对具体问题处理失当,引起少数民族地区的公民不满的,一般不能以本罪论处,可以酌情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进行批评教育。什么是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如何处罚,判几年?看到此处,相信您已经十分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