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刑事问题,拔打免费刑事咨询电话:钦州-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焦作刑事律师  >  其他刑事问题  >  刑罚种类  >  剥夺政治权利的适用方式,适用剥夺政治权利存在的问题

剥夺政治权利的适用方式,适用剥夺政治权利存在的问题

此文章帮助了296人  作者:焦作刑事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剥夺政治权利的适用方式

1、剥夺政治权利的附加适用。根据刑法第56条和第57条的规定,附加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对象主要是以下三种犯罪分子:

(1)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

(2)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

(3)被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对该类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根据1997年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故意伤害、盗窃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能否附加剥夺政治权利问题的批复》的规定,对故意伤害、盗窃等其他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犯罪分子主观恶性较深、犯罪情节恶劣、罪行严重的,也可以依法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2、剥夺政治权利的独立适用。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是作为一种不剥夺罪犯人身自由的轻刑,适用于罪行较轻、不需要判处主刑的罪犯。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对象的条文均规定在刑法分则当中,共有17个条文,主要包括某些滥用公民自由、民主权利和渎职的罪犯。

二、适用剥夺政治权利存在的问题

剥夺政治权利刑在我国刑法体系中占有一定地位,这一刑法方法在惩罚犯罪,预防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犯罪类型和客观形势的不断变化,剥夺政治权利在立法和司法上存在的问题越来越暴露出来,现行的有些规定已经不能适应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打击和预防犯罪的需要,同时也制约着剥夺政治权利刑功能的有效发挥。概括起来,剥夺政治权利在立法和司法上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刑法分则中可以独立使用剥夺政治权利的条文过少,使用的范围过窄。1997年修改后的刑法分则总共有23条条文可以独立使用剥夺政治权利刑,涉及的罪名也只有26个左右,占刑法分则条文总数的6。5%。可以独立使用的对象也仅仅涉及刑法分则第一章危害国家安全罪;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和第七章危害国防利益罪中的部分条款。刑法分则其它类型的犯罪,尤其是经济犯罪和职务犯罪等都没有规定可以独立使用剥夺政治权利的条款,由于适用的范围和对象太窄,不能发挥这一刑罚方法惩罚和打击其它类型犯罪的独特作用。

剥夺政治权利的内容和使用方法也不能适应惩罚犯罪的客观需要。我国《刑法》规定的剥夺政治权利的内容不全面,现行《刑法》规定的的内容主要是从政治方面考虑的,因而,所剥夺权利的内容主要是政治方面的。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利用一定的资格进行经济犯罪和职务犯罪越来越多,因此,应该扩大剥夺权利的内容。此外,剥夺政治权利刑使用的方法也存在缺陷。因为,剥夺政治权利的内容有多项,一经判决,即全部剥夺,缺乏必要的灵活性和针对性。有些被剥夺的内容和资格可能跟犯罪性质毫无关系,也即罪犯所实施的犯罪行为与罪犯所具有的这些资格无关,这就可能造成剥夺这些权利成为不必要,与预防重新犯罪也可能没有直接的关系。

焦作刑事律师温馨提示:

与其他刑罚不同,管制在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可折抵2日刑期。另外,对于经过批准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外出的罪犯,被许可外出的期间,是可以计入执行期的,但超过许可的时间不能计入执行期;对于未被批准而擅自离开所在地域的罪犯,其外出期间,是不能计入管制执行期的。
如果您遇到刑事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刑事法律咨询电话:钦州,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刑事纠纷流程

只有大律师才能影响诉讼结果
专业刑事律师温馨提示:
自诉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宣告判决前,自诉人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法院会将当事人自行和解记录在案,对自诉人申请撤诉的也予准许。但自诉人撤诉后除有正当理由外,不得就同一案件再行起诉。当然,自诉案件调解并不是必须和应当的程序,当事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接受调解。
如果您遇到刑事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刑事法律咨询电话:钦州,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焦作刑事律师推荐

韩宝玉律师
韩宝玉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刑事辩护部主任、重大疑难案件中心委员
曾任某省直属法院高级法官37年,历任刑庭、综合审判庭的庭长
手机:钦州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18号东升科技园学院园三层

焦作刑事律师咨询电话

钦州
焦作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提供免费刑事法律咨询服务。
法邦刑事律师为您介绍什么是死缓,死刑缓期执行的条件,死刑复核程序,拘役是什么意思,拘役的期限,有期徒刑与无期徒刑的适用等内容
如果您遇到刑事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刑事咨询电话:钦州。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刑事法律咨询